科转字〔2025〕66号
根据《湖南工程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(修订)》(校办字〔2025〕47号)的要求,学校与东莞市可俐星电子有限公司通过协议定价方式签订“一种镍、钛高温合金的蚀刻液及方法”专利权的转让合同。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,公示期自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5日。
专利权人:湖南工程学院
发明人:高平平;詹振翔;雷霆;陈波;高美连;吴安如;孙小刚
专利名称:一种镍、钛高温合金的蚀刻液及方法
专利号:ZL202111258689.4
专利权转让协议价合计:人民币叁万元整
成果简介:一种高温合金材料及其制备方法,应用于核电换热领域,通过对镍基高温合金的蚀刻技术,实现流道精密蚀刻。
任何部门和个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,请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至科技成果转化公司或科研管理处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。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,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;个人提出异议的,应签署真实姓名。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。如有违纪等问题,可直接向纪委办公室举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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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成果转化公司(长沙湖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)
科研管理处
2025年12月22日